湖南知县曹行健辰溪县三十八年 京库金十五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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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金锭
湖南知县曹行健辰溪县三十八年 京库金十五两
明·湖南知县曹行健辰溪县三十八年 京库金十五两·金匠向林
估价: RMB  600,000-1,800,000
成交价:RMB 897,000

公元1607年(明万历三十五年),南京当涂人曹行健调任辰溪知县。清康熙年间县志记载“曹行健清廉仁恕,鼎建石城,创造宝塔,并撰县志,兴文教,均平粮亩,诸所兴革,焕然改观。德政甚多,不可阐述”
曹行健在辰溪任职5年间,建城修塔、建坝修井、建桥兴学、浚通河道、课农桑、均粮亩等,做了很多实事好事,凡是有利于地方与民众的事,无不大力兴办,而又绝不扰一户一民。县人感恩之心尤甚,联名写“万民信”寄往京城,高度颂扬其德绩。后曹行健被朝廷擢升雷州府同知,县人闻之,准备万人盛大欢送,以展示民心。当县人特为其筹资在锦鸡山为曹行健建造生祠(在世立的祠庙),以示尊崇。
在辰溪县自西汉高祖二年肇建,到清道光年间已2000多年。而道光《辰溪县志》这样评价:“论者谓辰邑长令宋均而后,吏治当以行健为最。”可见曹行健的历史地位。如今在辰溪锦岩塔上,还有曹行健题写的塔铭:“水合两江,塔高七级,锦鸡奋羽,金垣壁立,人文兆兴,闾阎骈集,永斯万年,永奠辰邑。”
湖南湘西今怀化之地自古便产有金矿(至今仍有黄金公司运营),此锭錾刻清晰深峻,面刻铭文,知县曹行健辰溪县三十八年京库金十五两,金匠向林。定为曹行健为官期间向明万历朝廷进贡之用,纳于京库,以彰其治理之地富庶昌盛。
金锭在古代极为珍贵,几无流通、计价功能,存世极少。主要用以皇室和国家的开支、赏赐、储藏及制作黄金器皿等,极少流通。故明代金锭价值极高,极为难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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